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通知》和《河内5分彩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继续教育学院对2023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名单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1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18-8448522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30日